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24-07-26 11:54:38
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以下簡稱心理所)是中國科學院心理健康重點實驗室和中國科學院行為科學重點實驗室的依托單位,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關注心理所在職博士的人員,以下簡單分析了報考難度并匯總了招考信息,可供參考。
一、報考難度
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在職博士一般實行“申請-考核”制招考方式,擇優(yōu)錄取入學模式,不是輕易就能考上,上岸有一定挑戰(zhàn)。計劃報考人員應科學分析個人情況,建議基礎好同時有時間和精力做準備的人員報考。
二、招考方式
實行“申請-考核”制招考方式,材料通過初審即可進入復試,規(guī)定時間由各二級學科組對考生進行綜合能力全面考核。復試滿分一般200分,筆試面試各占50%。
【筆試】由考生對英文文獻進行綜述。
【面試】按二級學科組織,考察包括考生的專業(yè)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xiàn)、學習(工作)態(tài)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情況、人文素質、行為舉止、語言表達、禮儀規(guī)范以及心理狀況等)。
【成績】筆試和面試的成績之和即為考生的復試成績,復試成績低于120分不予錄取。
三、錄取入學
1、心理所根據(jù)國科大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的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yōu)確定錄取名單。政審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錄取類別為“定向”的考生,在錄取前須簽署三方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錄取數(shù)據(jù)上報后不得變更錄取類別。
3、被錄取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注冊,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提供有關證明且應以書面形式向心理所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以上內容可作為參考,了解具體政策和信息請查看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在職博士招生簡章。本站在線老師可提供咨詢服務,如有問題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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