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4年在職工程碩士研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根據學位辦《關于做好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2014] 43號)具體要求,結合我校今年工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我校2014年工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一、專業(yè)課考試、面試及錄取原則
1.公平、公開、公正;
2.擇優(yōu)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
3.突出對專業(yè)知識、工程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意識等方面的考核。
二、領導及監(jiān)督小組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審核有關政策并最終確定錄取名單。復試包括專業(yè)課考試和面試。專業(yè)課考試及相關錄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面試由學院負責。監(jiān)督工作由校紀委負責。
三、錄取指標
根據《關于 2014 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 (學位辦〔2014〕18號)和《關于做好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2014] 43號)文件精神,2014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對各校的工程碩士招生進行限額。各學院招生指標分配原則:以我??忌鶪CT總成績排名至計劃數,各學院所占人數劃分擬錄取計劃數。
四、復試工作
1.參加專業(yè)課考試分數線:
(1)學校復試分數線按GCT總成績≥180分且單科成績≥20分劃定。
(2)各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不低于學校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劃定學院復試分數線。
2.調劑:本次招生工作不接收調劑考生。
3. 資格審查:各學院務必認真做好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忌诿嬖嚂r須提交資格審查表(考生須在報名網站http://www.chinadegrees.cn/上自行下載填寫資格審查表,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審查合格方可面試。面試時須核驗學位證、畢業(yè)證、身份證。
學歷、學位異常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證明報告原件與復印件,未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研究生院將對資格審查結果進行檢查。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fā)現(xiàn),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復試
1.復試科目:復試由專業(yè)課筆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組成。
(1)專業(yè)課筆試:筆試科目為我?!?014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招生簡章》公布的筆試科目,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
(2)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對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不少于10分鐘,由學院統(tǒng)一安排。
2.面試辦法:面試由學院安排。具體辦法由各學院制定,每個面試小組由3-5人組成,設組長1人、其中碩士生導師不少于2人。各面試小組要統(tǒng)一成績評定標準,并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復試情況表》、《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由所有面試小組成員簽名確認。
3.總成績計算:總成績包括GCT成績、專業(yè)課筆試成績及綜合面試成績,三類成績所占比例由各學院制定。面試辦法及總成績計算辦法(含GCT成績、專業(yè)課筆試及綜合面試成績所占比例)各學院于2015年1月16日前報研究生院備案,并在各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
4.材料提交:面試結束后請各學院將考生總成績和擬錄取名單(打印并加蓋學院公章后交至學位辦,電子文檔請發(fā)至zhuanyexuewei@163.com)交至學位辦。此外,考生《資格審查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復試情況表》、《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一并交至學位辦,存檔備查。
六.錄取工作
各學院按相應學院的錄取指標,擇優(yōu)錄取考生。
七.時間安排
1.我校專業(yè)課考試時間定于1月17日上午9:00—11:00。
2. 面試由各學院組織。請各學院務必提前通知考生面試,并于2015年3月3日前提交面試成績。請各學院務必按照時間節(jié)點完成相關工作。
八、督察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本學院復試工作過程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規(guī)事件。
2.實行自查制度、監(jiān)督制度。
3.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guī)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復議。
本辦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84896170,辦公地點:綜合樓521室。
學校紀委監(jiān)督電話:8489154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
2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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