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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管理規(guī)定

  為了規(guī)范和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管理規(guī)定。

  一、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各基層招生單位成立復試錄取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學院(部)領導、學院(部)學位評定分學位委員會委員組成,組長由負責研究生工作的領導擔任,全面負責本學院(部)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各基層招生單位成立由碩士生導師組成的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4人其中一人兼任復試秘書,做好記錄以及有關材料收集工作。復試小組成員如果有親屬參加與復試工作范圍相關的學科、專業(yè)復試的導師,應主動回避,提出不參加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名單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須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各復試小組要統一復試尺度,如果同一專業(yè)復試人數較多,可采取平行分組復試,分組名單由考生現場抽簽決定。各復試小組成員名單需對外保密,復試小組成員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詢以及對考生進行輔導。

  2、各基層招生單位要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yè)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各基層招生單位要進一步完善復試錄取工作制度,健全導師集體決策和監(jiān)督機制。要加強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加強對復試導師的培訓,使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guī)則、掌握方法。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3、復試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規(guī)范操作,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公開、科學、規(guī)范、合理、有效。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須按國家教育考試要求,做好保密(包括命題、分裝、閱卷、核分、登分等)工作。復試工作中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強化服務理念,做好綜合保障、政策咨詢等服務工作,為考生營造良好的復試考核環(huán)境。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要關閉通訊工具,以免影響考生的注意力。要嚴明招生紀律,加強招生廉潔自律建設,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

  二、復試的基本要求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應結合學科特色和專業(yè)特點,進一步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養(yǎng)、創(chuàng)新能力、人格特征等綜合素質。選拔出真正德才兼?zhèn)?、有潛力的?yōu)秀人才。

  1、學術學位類碩士研究生的復試

  滿足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A類地區(qū)基本要求(學術型學位類),按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根據各專業(yè)招生人數,擇優(yōu)確定復試人選。

  2、專業(yè)學位類研究生的復試

  滿足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A類地區(qū)基本要求(專業(yè)學位類),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根據各專業(yè)招生人數,擇優(yōu)確定復試人選。

  3、參加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招收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管理學等門類人數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單考名額的30%。

  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基本分數線是:理工農醫(yī)類考生總分大于300分;人文社科類考生總分大于335分;

  我校對口援藏的拉薩師范專科學校人文社科類考生總分大于300分;

  4、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

  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要嚴格進行復試(國民教育序列專科畢業(yè)2年或2年以上、國民教育序列本科結業(yè)生),復試時加試與報考專業(yè)有關的2門本科生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專業(yè)課復試內容重復。加試成績不記入復試成績,不參加加試或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加試工作由各基層招生單位自行組織。MBA、MPA聯考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學位聯考的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由各基層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5、推免生的復試

  已經接收的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農村教育碩士的考生不需再參加復試,直接進入錄取。

  6、關于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qū)域為準。

  7、復試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研招辦將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三、復試資格審查

  1、復試前,各基層招生單位要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可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認證證明。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發(fā)放考生復試通知書,按有關收費文件規(guī)定考生需繳納復試費80元/人,同等學力考生繳納加試費80元/門。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上須注明考生準考證編號)、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考生所在學校提供的政審意見(見附件10),個人陳述、科研成果以及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相關材料。

  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上須注明考生準考證編號),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考生所在單位提供政審意見(見附件10),個人陳述、科研成果以及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相關材料。

  3、考生必須保證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發(fā)現并查實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將取消考生的復試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四、復試的形式、內容、記分

  1、復試形式分筆試和面試兩種。復試總分:400分

  2、復試的內容由二部分組成:

  (1)專業(yè)課筆試,滿分15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由各基層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命題、考試和閱卷。考試的組織與監(jiān)考要求嚴格按照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面試,滿分250分,面試要有充足的時間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面試由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50分)、綜合素質面試(200分)兩部分組成。

  加強外語水平能力的考核測試,外語聽力以考查考生理解真實性外語表達內容為宗旨,外語口語以考查考生實用外語表達能力為宗旨。外語聽力與口語的考試由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用外語提問,學生用外語回答,根據考生回答內容進行打分,在整個復試過程中進行全程的錄像、錄音。

  綜合面試主要包括:

  A、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B、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鼓勵各招生單位對考生進行必要的心理測試。

  C、考生誠信度。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huán)節(jié)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對上一年作弊考生,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不予復試和錄取。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guī)、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嚴肅處理。

  面試考核指標包括教育背景(本人學習情況)、科研經歷、思想狀況、對原來所從事學科前沿的了解和對報考研究方向前沿的了解程度、思維的敏銳性、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學術思想、相關實驗技能、總體評價等內容,各復試小組提前準備好反映以上指標的具體素材,避免面試時的隨意性,題目可以事先準備好,由考生自行抽取,當場回答。復試小組成員應對每位考生進行現場提問,每位復試小組成員獨立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綜合面試成績。同時應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錄取。

  面試開始前應檢查考生的復試通知書、身份證等相關材料是否一致,是否進行過資格審查,未經資格審查者不得參加復試,杜絕冒名頂替。面試情況要有詳細記錄,現場應認真填寫《蘇州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記錄表》以備查。部分理工科專業(yè)可增加實驗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復試成績(400分)=專業(yè)課筆試(150分)+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50分)+綜合素質面試(200分)(MBA/MPA/會計碩士考生除外)。

  MBA、MPA復試成績(250分)=政治理論筆試(100分)+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50分)+綜合素質面試(100分)。

  會計碩士復試成績(300分)=政治理論筆試(50分)+會計綜合(100分)+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50分)+綜合素質面試(100分)。

  各基層招生單位在確定針對專業(yè)學位考生復試的具體要求時,應側重對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工作意向、科研成果、職業(yè)規(guī)劃等方面的考查。

  五、復試有關規(guī)定

  1、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名額以國家下達我校的實際招生規(guī)模數為基準,充分考慮各學科的招生就業(yè)情況、研究生未報到的情況、論文抽檢情況、學術道德失范情況、研究生的科研貢獻情況、推薦免試研究生接收情況,并結合今年各學科專業(yè)考生上線情況確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適當壓縮學術型研究生規(guī)模,擴大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規(guī)模。

  2、復試應采用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120%左右掌握(推免生除外);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3、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yè)可適當調劑生源,但復試總人數不超過該專業(yè)錄取人數的120%。需調劑生源的專業(yè)和具體參與網上調劑的工作人員要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由外校調入的考生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調劑系統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我校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調劑。

  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6)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4、由于我學校生源充足,不進行破格復試。

  5、下達給各招生單位招生規(guī)模中包含統考生、單考生、推免生(含農村教育碩士)三類。單考生原則上等額復試。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yè)學位使用,但專業(yè)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yè)使用。

  六、實行考生—導師雙向選擇

  為不斷提高我校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合理使用各類資源,充分調動研究生導師和招生單位的積極性,加強學生與導師間的相互了解以及對學科、研究方向的認識,實行學生和導師進行雙向選擇。

  七、復試的其他問題

  1、復試工作的程序、規(guī)定、辦法,以及反映錄取考生復試情況的有關材料(包含錄像、錄音)各基層招生單位要保存至考生畢業(yè)(不錄取的考生保存1年)。

  2、對復試中出現的爭議,考生可向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提出申訴。若再有爭議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訴。必要時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報告并由領導小組作出裁決。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過調查屬實的,由學校或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織復試小組進行再次復試。

  3、大力推進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實行招生全過程公示制度。對本單位所公開的信息嚴格按照研究生秘書初審,分管領導終審的程序進行,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杜絕公開信息錯誤。

  4、加強監(jiān)督。

  學校組織督察小組巡查復試全過程,查看復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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