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要求
《法學綜合一》要求考生對法理學、憲法學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基本原理有較全面的了解,并能利用基本原理對案例和社會現象進行分析。法理學占 100 分、憲法學占 50 分。
二、考試主要內容
(一)法理學
1. 導論
法學的學科性質、歷史;實證的法律理論與規(guī)范的法律理論;世界主要法學傳統(tǒng);當代主要法學流派;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方法。
2. 法律本體論
事實與規(guī)范的區(qū)分;法現象及其基本特征;中外不同法學思想流派關于法本質的認識;法律的概念與法律的本質;概念與類型;法律規(guī)范的邏輯結構;法律形式、法律淵源、法律的分類、部門法、法律體系、公法與私法、當代中國法律體系;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層級、法律的效力沖突及解決、法律實效。
3. 法律關系論
法律關系及其特征、構成;法律關系的變動;法律關系的一般分類;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內涵和特征;權力與責任關系的內涵與特征;法律責任、法律制裁、私立救濟與公力救濟。
4. 法律價值論
法的價值的基本理論,包括法律與秩序、自由、平等、效率、共同體、德性的關系;規(guī)范與價值的區(qū)分;法的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法律價值;正義概念與類型;正義與法律的關系。
5. 法律運行論
法律的制定與法律匯編;立法權、立法原則、立法體制、立法程序、立法技術;法律的實施及其基本內涵;法律執(zhí)行的涵義、特征及基本理論;執(zhí)法與政府規(guī)制;法律的遵守的涵義、特征及基本理論;法治政府與有限政府;違法、違憲、公民不服從;法律適用的涵義、特征及基本理論;現代司法及其功能;司法與糾紛解決、司法與公正;當代中國的司法理念、司法體系、司法權、審判權、檢察權;法律監(jiān)督的涵義、特征及基本理論;當代中國的法律監(jiān)督體系、分類及監(jiān)督實踐、監(jiān)察權;法律職業(yè)及其基本特征、法律職業(yè)的類型與法律職業(yè)資格、法律職業(yè)倫理。
6. 法律方法論
法律解釋及其種類、方法、目標、作用和基本理論;當代中國的法律解釋體制;法律推理及其意義、方法;法律論證及其意義、方法;法律修辭及其意義、方法;法律教義學;法律與交叉學科方法的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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