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研究生網(wǎng)訊:據(jù)了解,華南理工大學現(xiàn)將發(fā)放2017/2018學年第二批碩士學位獲得者學位證書,具體通知如下:
各學院、各相關人員:
即日起,開始發(fā)放2017/2018學年第二批碩士學位獲得者的學位證書。請研究生教務員分別至學位辦公室(五山校區(qū)的學院,西湖廳304)和大學城辦公室(大學城校區(qū)的學院,B1-411A)領取本學院碩士學位證書。
注意事項:
教務員發(fā)放證書時請注意:
1.督促領取人認真核對學位證書及名冊簽領表中信息,并在證書領取登記表上簽名;
2.代他人領取學位證書者,需攜帶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見附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3.已辦妥離校手續(xù)者才可領取學位證書(憑離校通知書回執(zhí));
4.證書領取登記表中“定委”欄標示為“定向”或“委培”的學位證書由研究生院寄至所在單位;
5.證書領取登記表中“論文”欄標示為“錄用”的學生,必須憑已正式發(fā)表的期刊原件及復印件(期刊封面、目錄及論文首頁)才可領取學位證書。復印件由教務員審核、收齊;
6.部分碩士學位獲得者由于未參加研究生院組織的相片采集,以致無法制作學位證書,請及時與新華社廣東圖像采集中心聯(lián)系并采集相片(地址:廣州市府前路21號,電話:020-83398378);
2018年4月30日前,請研究生教務員將未發(fā)放的學位證書及證書封皮、已發(fā)放學位證書的離校通知書(非學歷碩士)、收取的論文復印件、簽領后的“2017/2018學年第二批碩士學位證書領取登記表”原件(學院自行復印留底)交至學位辦公室。
學位辦公室
2018年1月4日
文章來源: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附件:
委托書
本人(身份證號:□□□□□□□□□□□□□□□□□□)因無法親自領取學位證,現(xiàn)委托(身份證號:□□□□□□□□□□□□□□□□□□)領取,由此引發(fā)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擔。
委托人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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