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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復試錄取工作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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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現(xiàn)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進行,具體復試方式詳見我校各招生學院公布的招生學科(專業(yè))復試方案(https://www.gs.stu.edu.cn/list/81/post/2da28847-bdd9-406e-be91-a9be36e4a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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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招生學院根據(jù)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各招生學科(專業(yè))復試方案并提前在本單位網站發(fā)布通知,復試方案包含復試方式、復試時間、復試分數(shù)線、復試內容、復試流程、評分標準、初試和復試成績占比、錄取辦法以及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考生須及時查看相關學院網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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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招生學院嚴格考生資格審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嚴防作弊。

  考生應按各招生學院的通知要求提交相關資格審查材料,并備好原件供資格審查使用。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資格審查以下材料:

  1.身份證(正反面):信息是否與本人相符。

  2.成績單: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加蓋學校公章的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原件)。

  3.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審查學生證。

  4.往屆本科畢業(yè)生:審查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境外學位證書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5.同等學力考生:其中高職高專生審查??飘厴I(yè)證書和10門以上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本科結業(yè)生審查本科結業(yè)證書等。

  6.學歷學籍核驗結果(應屆生交驗《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交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加蓋相關部門公章的《汕頭大學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檔案所在單位或工作所在單位、戶口所在地出具并蓋章)。

  8.原則上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是在職定向人員。非全日制考生審查《汕頭大學2025年非全日制考生資格審查表》(附件2),其中MBA、MPA、教育管理(代碼:045101)考生須是: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yè)學歷或本科結業(yè)后,符合招生學院提出的相關學業(yè)要求,達到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9.各招生學院于復試前組織考生親筆簽署《汕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3),并交招生學院留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本單位復試規(guī)則、考場規(guī)則及考生復試前所簽署的《汕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10.符合《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供聘用期滿考核合格工作證書或《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

  考生要確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實,誠信守規(guī)參加復試。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影響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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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生按照各招生學院要求參加復試。復試考核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英語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考核三部分,滿分為100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工程管理專業(yè)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必須加試所報考專業(yè)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時間為每科3小時,各科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具體加試科目等信息詳見各招生學科(專業(yè))的復試方案。

  (五)復試考核及進程安排

  復試考核由各招生學院組織,具體安排請留意其官網、官微公布的通知。

  二、調劑

  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可接收調劑考生。相關學科專業(yè)將按照《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4〕4號)和有關政策依據(jù)制定調劑工作辦法,并對外公布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lián)系咨詢電話等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各學院網站通知,我校2025年復試調劑工作辦法另行發(fā)布。

  三、錄取相關規(guī)定

  (一)各招生學院根據(jù)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凡復試成績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各學科(專業(yè))按權重折算初試、復試成績得出總成績。各學科(專業(yè))根據(jù)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首先從專業(yè)第一志愿報考的復試及格考生中錄取,其次再從專業(yè)非第一志愿報考的復試及格考生中調劑錄取??偝煽儾⒘星艺锰幱趯I(yè)錄取名額邊緣的考生,按照錄取名額錄取初試成績較高的考生。

 ?。ǘ┯邢铝星樾沃?,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

  4.不符合教育部報考資格者。

  四、公示

  復試結果經研究生院核準后于規(guī)定時間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準考證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復試結束后最終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最終錄取名單須經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

  五、其他

  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4〕4號)文件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學院網站上發(fā)布的通知。

  六、咨詢、申訴及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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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頭大學各招生學院聯(lián)系方式見《碩士研究生招生學院聯(lián)系方式》(http://www.gs.stu.edu.cn/list/17/post/91e08844-f9f2-4e52-adc9-fca102f4ff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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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對招生學院碩士生招生環(huán)節(jié)有異議的,請實名向招生學院以書面形式提出,招生學院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申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辦提起申訴。

  (三)監(jiān)督

  研究生院招生辦:

  聯(lián)系電話:0754-86502424,郵箱:o_yzb@stu.edu.cn

  附件:

  1.汕頭大學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2.汕頭大學2025年非全日制考生資格審查表

  3.汕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

  汕頭大學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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