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fā)布時間:2023-12-19 16:28:13
湖南大學同等學力在職研究生招生專業(yè)豐富,熱門的有法學、教育學、金融學、新聞傳播學、應用經濟學等,根據個人學習需求可靈活選擇。課程收費低廉,所學課程內容豐富同時教學方式多樣。招生目錄一覽表如下:
【專業(yè)一覽】
招生專業(yè) | 學費 | 學制 | 上課方式 |
法學 | 2-3萬元 | 2-3年 | 網絡班、周末班、集中班 |
教育學 | |||
金融學 | |||
財政學 | |||
行政管理 | |||
企業(yè)管理 | |||
公共管理 | |||
新聞傳播學 | |||
應用經濟學 | |||
國民經濟學 | |||
產業(yè)經濟學 | |||
人力資源管理 | |||
中國語言文學 | |||
外國語言文學 | |||
發(fā)展與教育心理學 | |||
民商法學 | |||
國際法學 | |||
經濟法學 | |||
訴訟法學 | |||
刑法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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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
3、已獲得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為國(境)外學位的,其所獲得的國(境)外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可申請參加課程學習。
【課程考試】
課程水平認定考試由學校統(tǒng)一管理,在校內進行,考試方式可以包括筆試、課程論文或結合多種考試形式的綜合考試。
【頒發(fā)證書】
1、完成培養(yǎng)計劃規(guī)定學分,課程考試成績合格,由湖南大學招生學院頒發(fā)課程合格證明材料。
2、申請碩士學位者,參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碩士學位的規(guī)定》要求,通過國家統(tǒng)考的學科綜合水平及外語水平考試和論文答辯,按照湖南大學申請同等學力碩士學位的流程完成各項申請工作,經學校學位委員會評定通過,授予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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